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我国天然气产量97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8%;天然气消费量150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8%;天然气进口量达到57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4.8%。
目前,天然气需求量的增加很大原因来自于政策的推动。我国煤炭占能源消耗比例高达64%,天然气只占6%,而国际天然气消耗占比已高达24%。为提高天然气在一次性能源中的占比,自从2014年开始,我国已经开始计划增大天然气使用。在2014年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中,目标把天然气消费总量由2014年约6%提高至2020年10%,在采暖季到来之前,以下一系列举措助力天然气供需平衡。
《关于做好2017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
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明确重要天然气上游生产供应商“三桶油”保证迎峰度冬期间同比只增不减,尽可能加大非常规天然气生产供应。今年以来,随着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更加明显,天然气消费增长明显加快,工业、发电等用气需求显著回升。预计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消费需求持续旺盛,“煤改气”新增需求集中释放,部分地区峰谷差将进一步拉大,但天然气供应面临储气调峰设施不足、管网互联互通不足等制约,天然气供需形势较为严峻。这份《通知》是今冬明春冬季保供的政策导向型文件,明确了相关迎峰任务以及规划,预计各省市地区会根据当地供应现状,出台更为具体的限气调价、提产增效等保供政策。这次直接以通知的形式,除了向各地能源主管部门下发还点名下发给“三桶油”企业主体,打通了地方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环节。《通知》明确指出了当前各地供气环节存在的问题,明确任务目标,完善综合保供措施,努力增加国内生产供应。可以说,此次下发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切中肯綮,对“煤改气”供暖和其他生活用能是一个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煤改气”气价政策。天然气资源有保障,适宜“煤改气”的地区,要通过完善阶梯价格制度,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运用市场化交易机制等方式,综合降低清洁供暖用气成本,重点支持农村“煤改气”。
《意见》指出,要明确“煤改气”门站价格政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供城镇“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
《意见》写明,要完善销售价格政策。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销售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同时,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可对采暖用气单独制定阶梯价格制度。
《意见》提出,要灵活运用市场化交易机制。鼓励供热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通过交易平台确定或协商确定购气价格。
与此同时,《意见》强调,要因地制宜健全供热价格机制。科学合理制定供热价格,协调好不同供暖方式的比价关系,既让企业有积极性开发清洁供暖项目,也让居民可承受,保障清洁取暖顺利推进。
一方面,完善集中供热价格政策。适宜采取集中供暖的地区,通过热电联产、大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地热供暖等方式集中供暖的,必须按照超低排放要求进行环保改造并达到规定的排放(回灌)标准后供热。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要统筹考虑改造运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居民供热价格。采用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供热的,在认真核定成本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热力或供热价格。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推行两部制热价。大型燃煤锅炉环保改造、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导致热力生产成本增加较多的,可以通过适当调整供热价格的方式疏导,不足部分通过地方财政予以补偿。
另一方面,试点推进市场化原则确定区域清洁供暖价格。区域性集中清洁供暖,原则上由政府按照供暖实际成本,在考虑合理收益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供热价格。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试点推进市场化原则确定区域清洁供暖价格,由供暖企业按照合理成本加收益的原则,在居民可承受能力范围内自行确定价格。
此外,加强供热企业成本监审和价格监管。有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成本监审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热力管道输送环节成本监审,剔除不合理成本,逐步推行成本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合理制定热力输送价格。
中哈签署天然气进口协议
近日,我国同哈萨克斯坦达成新的天然气进口合作,哈萨克斯坦每年将向我国输送50亿立方米天然气。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与哈天然气运输公司签署了这份合作协议,天然气运输将于10月15日正式启动。进口的天然气将由哈天然气运输公司地下储气库和哈西部的储气库提供,经由霍尔果斯口岸运至我国。“协议的签署对于哈萨克斯坦来说实现了天然气过境运输和出口路线的多样化,提高了其天然气的出口量。这项合作也将进一步深化双边友好关系,为深化欧亚地区的贸易和运输关系添彩。此外,也进一步加深了我国同哈萨克斯坦在能源领域的合作。
从能源供应方面来说,协议的执行将缓解我国天然气的供应缺口。目前“煤改气”大范围推广,我国天然气需求明显提升,截至目前,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增长17.8%。因此,协议的签署及执行将为我国天然气供应提供有效保障。
随着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天然气进口协议的签署,未来我国天然气的供应缺口将有所缓解。由于“煤改气”大范围推广,我国天然气需求快速上升,该协议的执行将为我国天然气的供应提供保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在济南签署战略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在济南签署战略协议,双方将共同推进“气化山东”工程,中国燃气将加大对山东省气源保障力度,积极参与山东省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气代煤”改造。“协议规定双方合作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在专业技术、工程施工、经营管理和建设投资等方面的优势,并将于2017~2020年在山东省完成约200万户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气代煤”改造工程,同时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为双方开展深入合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此外,山东省住建厅支持中国燃气集团在山东省选址建设燃气热电、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等项目。中国燃气集团认为山东省拥有巨大的天然气市场发展空间,且近几年来中国燃气集团大力发展天然气下游,这一协议的签署和落实将加快推进山东省天然气利用,稳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农村生活方式变革,有效治理大气污染。
市场关注“煤改气”
“煤改气”是指把能源消耗由煤炭改为天然气。在冬季的北方大部分地区呈现雾霾天的情况下,这一举措显得尤为重要。近几年,为了达到能源发展战略目标,国家实行了煤改气,对于京津冀地区,国家还规划了"零煤区"及给居民提供天然气的安装补贴,这无疑为天然气消费量的增加提供了很好的催化剂。
因为环保问题,华北地区煤改气执行标准相当严厉,采暖锅炉要求进行煤改气,以期降低空气污染、提振对于天然气的需求。政策要求,10月底前,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保定、济南、郑州行政区域内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2+26”城要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目前,国内天然气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天然气的需求增速明显领先于其他化石能源。由于政策支持,未来相关能源产品替代空间大。国家《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提高天然气在能源中消费比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把天然气培育成主体能源之一。随着中国对于碳减排的承诺、技术进步带来LNG的使用效率提升、油价长期上涨等因素下,未来天然气消费在相关能源领域占比提升空间广阔。
来源:巴巴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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